根据招聘工作安排,现将各岗位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师岗位
(一)面试形式
1.教师10、教师11、教师12、教师16、教师17、教师25、教师26、教师29、教师30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。
2.教师21、教师22、教师23、教师27、教师2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。
(二)试讲相关事项说明
1.试讲内容详见附件1;
2.试讲采用板书形式进行,不能使用PPT;
3.试讲时间为15分钟。
(三)答辩相关事项说明
答辩时间为5分钟。
(四)技能测试相关事项说明
1.教师22岗位技能测试有2项内容:剧目表演、基本功组合,请考生自备音乐、服装等测试必需物品。
2.教师23岗位考生需自备铅笔或炭笔、4K纸。
3.教师27岗位技能测试内容:创作影视短片,学校提供高清摄像机(型号:松下130AMC)、HP非线性编辑系统(eduis7.0),也可考生自备。
上述教师岗位除在本通知中已声明需自备的考试物品外,其他物品在技能测试时禁止带入场地。
二、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
(一)辅导员岗位
面试时间:2016年9月11日(周日)上午8:00-13:00
面试地点:枣庄学院大学生服务与指导中心
(二)教辅岗位
面试时间:2016年9月11日(周日)下午15:00-16:00
面试地点:枣庄学院大学生服务与指导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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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教师岗位试讲内容.doc